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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退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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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交到您手上 7 天內可以退換貨,但退回商品必需是全新的狀態,商品本身、包裝配件、贈品以及發票皆需保持完整,否則不接受退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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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試用時請保持商品、包裝、配件之整潔,如非正常試用或留下污漬,恕不接受退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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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過的商品恕不接受退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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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品後請確實驗收,若需退換貨,每張訂單享有乙次免費退換貨服務,若於 7 日內要加退商品,請自行負擔往返之寄送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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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驗貨標準下,下列狀況屬於可接受之範圍,不屬於瑕疵:
輕微的脫線或線頭、極小之污點、電腦螢幕產生之色差以及小於2cm之尺寸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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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退換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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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商品配送錯誤、尺寸不合、或是瑕疵等問題,於 7 天猶豫期內可於上班時間(9:00am-6:00pm)直接撥打客服中心電話 (02)2783-7979 分機118 辦理退換貨;若是下班時間有相關問題,煩請利用本公司網站www.pab.com.tw,於「聯絡我們」留言通知,客服人員會在上班時間回覆您的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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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輕微的脫線或線頭、極小之污點、電腦螢幕產生之色差以及小於2cm之尺寸差不屬於瑕疵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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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再訂貨之尺寸正確,下訂前請務必測量床墊長、寬、以及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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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客服人員確認退貨並請於 7 天猶豫期期限內將退貨商品(全包裝配件),連同購物發票,使用原紙箱妥善包裝寄回本公司或聯絡客服安排物流取回原訂購商品。
龍明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115)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97號10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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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本島內之退貨運送到倉所需時間約為四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本公司收到退貨後會確認商品之完整性,再進行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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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原訂購是採「匯款」方式付款,貨款將會退回原戶頭(請注意,從退貨到倉到客戶收到退款約需10個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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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原訂單是以「信用卡」方式付款,我們將於收到商品 10 個工作天內為您向銀行完成退款退刷申請,並請客戶留意下期信用卡帳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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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原訂單是以「貨到付款」方式付款,你會收到退款支票(請注意,從退貨到倉至客戶收到退款支票約需10-14個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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